高校民生幸福的意义与实现

文章来源:       时间:2009年05月02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周光明

高校民生幸福,是在全社会共同关注社会事业发展、更加注重全面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的新时期提出的,它的实质就是要维护和实现高校所拥有的个体(或群体)的切身利益和需要,主要是指高校师生在物质利益、个人价值、情感安全及社会承认等方面需求的满足和实现。

高校民生幸福的战略意义

实现高校民生幸福,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高校民生幸福是和谐社会思想的价值指向。高校民生幸福源于对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理论阐发,又被落实到了我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诉求中,准确实在地体现了和谐社会思想的价值指向。

高校民生幸福是社会民生幸福的基础工程。首先,我国高校拥有大量独特的人才、知识、信息和物质、文化资源,是文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社会民生幸福,就必然要下大力气解决高校内部和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努力实现高校民生幸福;其次,高校肩负着为社会培养人才、提供科技产品和科学理论的重任,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和科技优势,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民生幸福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第三,高校拥有大量的知识分子(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高校通过组织教育活动实现教育者、受教育者、社会三位一体的有机联系。解决高校民生问题,实现高校民生幸福,可以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社会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

高校民生幸福是社会主义教育观的现实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在教育理念上的体现就是突出坚持“以人为本”。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把教育问题放在民生问题的首位,在“教育是第一民生”理念的统领下,本世纪以来,为了贯彻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教育观,高等教育领域进行了包括“质量工程”、“阳光工程”在内的许多重要改革和创新,教育思想观念与时俱进,教育资源配置渐趋合理化,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等都有了全面改善和提升。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了实现高校民生幸福的主体内容,既维护和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权利,又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以人为本”的人才培养观和人才发展观。

高校民生幸福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诉求。高校民生幸福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包括高校民生在内的社会民生幸福是衡量和谐社会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志,没有高校民生幸福就不会有社会民生幸福,更不可能有幸福美好的和谐社会局面的形成。在高校民生的基本内涵中,教育质量是基础,决定着受教育者的心理、情智的满足度,只有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才能奠定高校民生幸福的基础;就业是根本,体现着教育效果的好坏以及被社会认可和接受的程度;合理的校内分配和资助体系、良好的校园安全稳定秩序和生态环境都是实现高校民生幸福的重要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实现高校民生幸福在实践层面上满足了建设和谐社会对高等教育领域的基本诉求。

高校民生幸福的实现思路

实现高校民生幸福,在改革发展的新阶段,高校就必须在思想、政策、体制、投入等多个层面进行更加深刻的理性思考和实践探索。

全面确立“民生幸福”的办学理念。党的十七大报告已经将民生问题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和长远目标,这表明,我们党已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都全面确立了“民生至上”的新理念。高校要把“民生幸福”上升为思想共识和核心理念,就是要把高校师生幸福纳入学校事业发展的整体战略和管理制度框架。学校必须坚持以改善和发展民生作为确定发展方略和思路、设计规章和制度、创新体制和模式的基本出发点、价值取向和目标导向;同时,必须完善以师生幸福度作为主导的办学评价标准,使“民生幸福”的价值观和办学理念真正内化为高校自身的精神文化。

充分实现全体师生的全面自由发展。维护和实现高校师生及学校事业的根本利益,是所有高校民生问题的核心;否则,高校民生幸福就是虚幻的、机械的。这个根本利益就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此,高校首先要把培育高素质人才作为永恒的主题,始终坚持以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突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其次,要高度重视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教师的全面发展,从政策、资金、环境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使高校的每一个主体(个体人和团队)能够寻找到合适的位置和目标,最终实现全面发展。

切实强化高校内部服务职能。在民生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建设重点的今天,充分实现高校对内服务职能是高校实现民生幸福的关键。高校要加大公共服务投入,解决师生享受服务不公的问题,把高校机关的职能体现在服务师生员工、服务教学科研上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发展教育事业和促进师生发展上来,让全体师生共享发展成果。同时,要完善资助体系,调动校内外力量实现共建共享,互惠互利;要突出加大就业工作力度,从学生素质、竞争实力、就业指导、市场拓展等方面多下苦功,切实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新问题,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为此,高校必须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宗旨,把建设民主高效、安全有序的和谐校园,保障民生幸福的实现纳入学校各单位的职责、职能范围,并作为考核业绩、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着力构建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努力用科学的体制和机制来保证和维护民生幸福。(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来源:《光明日报》200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