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政策:大学应培养学生创业精神

文章来源:       时间:2009年05月02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近日,欧盟委员会出台了一份题为“实现大学现代化的新型合作关系:欧盟大学与企业对话论坛”的政策文件,对近年来欧洲大学与企业合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就推动大学与企业合作、促进大学生就业、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等给出行动建议。

推行就业导向新课程 欧洲在未来将需要更多具备较高资格和创业精神的大学毕业生,而企业界人士认为目前大学毕业生的素质与其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以就业为导向应该成为大学课程改革和学习方法革新的重要目标。

为此,大学应该努力做到,无论何种层次的课程都应是“T”形,植根于某一学科领域,同时与其他学科和行业进行合作和互动;改善学生评价方法,使之更好地对学生的学业和能力作出评估;使入学标准和学习方式更加多样化,发掘非常规学习者的潜力,包括返校培训的成人;在教育和科研上加大学科内和跨学科的沟通。

此外,高校内部质量保障和外部质量认证体系都应该更加注重课程与社会、经济的关联性。高校质量认证机构在吸纳教育界代表的同时,也应该有工商界和其他领域的代表加入。

培育学生创业精神 英国伦敦商学院和美国巴布森商学院联合发起的年度研究《2007全球创业观察》数据指出,欧盟的创业精神已经落后中国2至5倍。欧盟较低的创业能力直接影响其促进经济增长和推动就业的能力。

欧洲高等教育面临的一项挑战就是如何创造激励学生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学习环境。大学生和教师定期向企业流动,而企业界人士经常到大学交流,有助于这种创业文化的形成。研讨会、实习、项目合作等活动应该继续延伸扩大,与课程紧密结合。同时,要培养教师开放和积极的态度,让他们认识到创业是社会进步、增加就业与改善福利的重要途径。

创业教育必须统筹全局,面向所有感兴趣的学生群体,并遍及所有学科领域。大学必须在创业课程的教学中吸收企业家和商界代表加入,例如通过聘请优秀的企业家担任学校客座教授。大学教师也应该接受相应培训,与企业界保持联系。

提升战略合作层次 欧洲在知识的创造上成绩显著,但是大学与企业的战略合作层次还亟须提高。大学应该主动接触中小企业,设立知识转让办公室有助于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合作。

大学与企业之间的知识转让需要建立一个合作和互谅的总体框架,包括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发项目以及推进人员交流。大学与公共研究机构应该对知识产权管理有一个清晰的、长远的战略规划,应该注意到中小企业在与大学合作中面临的具体困难。

促进大学与企业交流 欧洲大学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互动不足,应该继续鼓励推行实习制度、科研流动计划和合作研究项目,使之成为所有学科课程的必要内容,并且能够获得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学分支持。

流动计划应该包括大学里的学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以此建立与企业界的联系网络。直接接触企业可以帮助大学了解并预测企业界对于培训和创新不断变化的需求。同时,企业也应积极参与到大学的办学过程中,如进入董事会、设计科研计划、录取新生、课程设计、课堂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等。此外,应为大学与企业的流动引进法律框架的支持和保障,学术研究人员和学生向企业的流动应该被认可并给予认证。

倡导终身学习 提高就业能力不仅针对即将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大学生,还包括那些已经就业的劳动力,需要对其技能进行升级。大学应在其办学宗旨和策略中融入终身学习的理念。由于技术的升级和更新需要在劳动力市场上由企业加以认可,终身学习应该由大学与企业合作推进。

改善大学管理体系 为了促进大学与企业更好地合作,应该在国家、地区和机构层面改革管理体系。在国家层面,应该相应地改革立法、拨款机制、激励机制。对大学而言,则应将与企业开展合作写入大学整体规划和宗旨目标之中。国家和地区的管理体系应该为大学与企业的合作提供支持和宽松的环境,管理体制必须保证相关的激励和评估体系与大学的宗旨、功能和战略保持一致。(作者柯常青,单位: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9年5月19日